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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门店、回收主体遴选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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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海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海南
源发布时间: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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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门店、回收主体遴选工作公告


按照海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门店、回收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政府补贴资金管理安全,现开展临高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门店及回收主体遴选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518-202511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遴选条件

(一)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普通换购)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海e行登记注册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且坚守诚信经营原则。需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应获得品牌电动自行车厂商的正式授权或认证。

4.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5.需建立完整清晰的管理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我局备案。

(二)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

除符合上述第(一)项所有条件外还需满足:参与门店************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参与活动回收主体条件

(一)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具备相应回收能力,设有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所及设备。

(三)具备在第三方平台完成确认上传电动自行车收旧等有关信息的能力,制定明确的回收流程。

(四)承诺诚信守法经营,遵守安全生产要求、抵制价格欺诈、抵制套利套现等。

(五)具备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回收资质或能有效提供有关证明保证收回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交由合法正规渠道处理的市场主体。确保收回的旧电动自行车进入合法正规回收渠道,杜绝再次流入市场。

(六)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七)建立完整清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台账,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售旧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旧车信息、折旧金额等),并定期报送至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八)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以及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其以“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方式回收的废蓄电池贮存场所应符合相应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确保废蓄电池的安全贮存。其中废铅蓄电池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利用处置。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普通换购)参与补贴门店

1.申请书(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参加遴选的市场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截图证明。

6.相应品牌电动自行车厂商的正式授权或认证(复印件)。

7.2024年度门店销售额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流水台账、交易明细、发票等(至少提供2项,其中发票必须提供

8.无欠税证明(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或者网上办理)。

9.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1张)、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参与补贴门店

1.申请书(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参加遴选的市场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截图证明。

6.相应品牌电动自行车厂商的正式授权或认证(复印件)。

7.2024年度门店销售额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流水台账、交易明细、发票等(至少提供2项,其中发票必须提供)。

8.无欠税证明(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或者网上办理)。

9.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锂电池回收区域照片1张)、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参与活动回收主体

1.申请书(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回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详细的回收方案,包括回收方法、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

7.参加遴选的市场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截图证明。

8.无欠税证明(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或者网上办理)。

9.门店照片(门头1张、店内1张)、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门店和回收主体,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为避免多次跑动,可将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先发送至我局邮箱,待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报名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县委大院3号楼4楼县商务局401室。

咨询电话:******

联系人:韩锐

投递邮箱:******

截止日期:20251101800时前,逾期未送达将不予受理。

六、名单公示

我局根据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初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参与门店和回收主体进行择优入选及公示,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向社会公告确定参与主体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

1.申请表

2.商家承诺书



临高县商务局

2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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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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