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开发院起重机运维(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有限公司及长春属地各分子公司的预估单项维修费用≤5万元(不含税)的起重设备的日常点检、保养、故障维修等全部工作,确保解放公司起重设备安全正常生产。详见技术要求
2.1招标货物名称:商用车开发院起重机运维(二次)
2.2******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详见各技术要求
2.3采购货物数量:1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实际工期以采购部门签订为准,合同意向为3年。
2.5最高投标限价:有,报价折扣系数0.75
2.6最终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方法:选取2家供应商中标,以2家预中标供应商中价格较低者报价为本项目成交价,其他合格供应商对本项目成交价格进行确认,不同意执行此成交价格的供应商不进行推荐,同意执行此成交价格的供应商按照综合打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本项目最多推荐候选人4人,最终确认前2名为成交供应商,推荐候选人仅1人时,最终确认1人成交。本项目递交文件或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时,项目流标。
2.7报价要求:按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折扣系数”进行结算。折扣系数每年按2%递减。第二年折扣系数在首年报价基础上减少2%,第三年折扣系数在第二年报价基础上减少2%。(例:首年折扣系数为0.7,第二年折扣系数为0.7-2%=0.68,第三年折扣系数为0.68-2%=0.66(折扣系数保留2位小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
1)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开标当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info-pub/pub)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1个,如为框架合同或单价合同,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的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投标人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查验,并提供发票查验后的截图,每张增值税发票对应一张查验截图);
5)类似业绩是起重设备制造或安装或调试或改造或搬迁等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30日23:00至2025年7月7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8: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仲维光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函、任为
座机:0431-******、0431-******
手机:******、******
邮箱:******、******
7.7******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431-******
纪委举报邮箱:******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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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01 | 商用车开发院起重机运维(二次) | 货物 | 2025-06-30 23:00 | 2025-07-07 23:00 | 2025-07-21 08: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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